2010年的7天6夜倫敦行是小胖送我的26歲生日禮物。
也是倆人第一次去台灣、法國以外的國家遊玩。
當時到了巴黎北站都要過海關才發現忘記帶居留證!(沒有居留證回不了法國)
當下腦中頓時一片空白,不敢相信怎麼會發生這麼蠢的事,真希望是在作夢。
還好站員願意幫我們延車班次一個多小時,倆人才趕緊從北站衝回家拿那張小卡。
最後好不容易上了歐洲之星確定可以去倫敦後,一向好脾氣的小胖很直接地和我說如果真的因為這件蠢事而去不了,
他真的會把我斃了!
我說:「不用你動手,我會先把我自己斃了。」
先認錯,罪刑減輕一半。
據小胖所說他光是找住的地方就找好久,因為他要住的地方一定要「乾淨」且交通便利。
我說這不是很基本的條件嗎?誰會想住骯髒的旅館?
題外話,小胖多年前在考工程師學校時曾經去過馬賽考試。
當時入住的地方提供的肥皂居然是用過的,且上面居然有「短毛」。
他堅持不是只有幾根而已!至於是哪裡的毛請自己想像。
即使最後馬賽的學校入取他 (這樣還能去考?),他當然是打死都不會去讀。
因為恐怖旅館和馬賽當時髒亂的街道 (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較乾淨就是了) 已在他心裡留下很深的陰影。
話說當時住的地方是小胖爸訂的,所以小胖只是照地址上門無法自己選。(心裡嘀咕:窮學生只能接受父母的安排!)
但現在每次光是要找個住的地方,這位老兄就要花不少時間看來自世界各地旅客對他有興趣旅館的評語。
是的,非常堅持要「世界各地」,這樣才客觀,某人用堅定的眼神和我解釋著。
最後選擇入住John Howard Hotel 位於4 Queen’s Gate Kensington London SW7 5EH。
每晚約100磅不含早餐。
房裡的裝潢有點過氣,還是那就是英式風格?
不知怎麼了第一天在倫敦的照片都找不到了,想看照片請點這。
不誇張當時倆人一進房,我馬上衝去廁所看到底乾不乾淨,這個價位連地上一根毛我都不想看到!
如果是地毯的話就沒辦法,所以我堅持穿拖鞋。赤腳走就是怪怪的。
第一天到倫敦時天已漸黑,再加上下著雨,從地鐵出來要到旅館的路上,街道上維多莉亞住宅都看的不是很清楚。(也要忙著躲雨)
但是我還是難掩那份興奮感,我真的來到倫敦了。
雖然隔天一早出門,看到維多莉亞住宅的真面目後,更肯定晚上比較美。
可能白色比較不容易保養維護吧!
當晚晚餐在漢堡王解決,雖然是速食,但因為巴黎沒有漢堡王,所以小胖哈得很。(嘀咕中…還好沒有,不然可能就變大胖了)
只是怪怪,怎麼跟在後面排隊的一對父子講的話感覺好熟,嗯…說法文…
用餐中,隔壁桌的也是說法文,但人家我來是要聽英式英文!
再回想,連幫我們check in的旅館人員都試著和我們說法文。
我想她應該沒有學很久,不過她盡力了。搞什麼嗎?我們是準備來聽英式英文的!(再強調一次)
原來,我們入住的旅館位於倫敦南肯辛頓的法國區。
法國大使館就位於11 Kensington Palace Gardens。
附近還有法國學校Lycée français Charles-de-Gaulle。
小胖表示他訂旅館時也沒特別注意是不是法國區,我想因為重點都放在找個乾淨的旅館吧!
但這是個正面的驚喜。因為我們對旅館的交通地點很滿意,這讓我們很順利地走完接下幾天的行程。